全国首例萍乡门诊慢特病费用可跨省直接结
好消息!好消息!
全国首例!
萍乡市
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
可跨省直接结算了
12月1日上午,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刘某因患恶医院门诊就医,成功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完成挂号、购药。这是全国首例恶性肿瘤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交易,标志着我市医保又一重大便民举措落地见效。
据悉,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萍乡市在6月20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接力推进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11月30日正式列入全国第一批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城市,医院成为全市第一家开通门诊慢特病跨医院。
根据国家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部署,萍乡市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业务信息系统和2.0版异地平台,率先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凡是我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具有上述5个慢特病病种的异地就医人员,在就医地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实现费用直接结算。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我市的医疗保障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规定。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政策宣传,完善门诊慢特病跨省就医服务管理,逐步扩大异地就医需求量大、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县区的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提供更加高效、优质、便捷的异地结算医保服务,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来源:萍乡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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